一名12岁的潘东来员工因“必要时不先接待顾客”而被解雇。法院裁定其行为违反制度,驳回其赔偿请求。

一名12岁的潘东来员工因“必要时不先接待顾客”而被解雇。法院裁定其行为违反制度,驳回其赔偿请求。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许昌泰东莱百货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货服装公司”)一名员工因“未按规定提供初始客户服务”,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并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随后提起诉讼,河南省许昌市两家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驳回员工的赔偿请求。法院查明,事发时,员工刘霞(化名)正在该地区箱裤袜商业区工作。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时一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商品,刘霞拿着POS机对商品进行分类,并没有立即去取货。裁决还指出,一份名为《迎接顾客的工作程序》的公司内部文件显示,订购和清点产品的时间为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米。至上午 9:30法院判决截图 基于上述行为,百货服装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向刘霞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援引其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规定“未能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属于服务违规”。经调查,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标准”,将解除劳动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百货公司、服装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符合规定。均合法,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刘霞已参加规章制度培训并签署确认书。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违反制度,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合理”,不构成非法解雇。他还拒绝了刘霞提出的经济补偿和赡养费的要求。判决书显示,刘霞自2009年3月起一直在发东来下属公司工作,至被解雇时已工作12年以上。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8月29日终止,公司认可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刘霞的其他主张均被驳回。该判决是最终判决。当晚,这条消息在微博上发布,成为热门话题。有的网友你有人认为解雇过分,但也有人支持解雇,称:“如果员工依法领取了遣散费,就可以解雇。”根据《庞东来服务管理办法》,公司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售前服务:员工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积极热情地迎接顾客,了解产品,提供专业建议。销售服务:交易过程必须快速、准确,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根据产品特性进行包装。售后服务:我们严格遵守退换货政策,建立维修记录和跟踪机制,建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官网显示,徐昌泰东莱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零售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经营范围包括超市、百货、实体店、电子、服装、餐饮、药品、珠宝、茶叶、电影、电玩、书籍、眼镜等。截至2025年1月,员工人数约8,300人,员工总数约18,000人。 2024年,销售总额近170亿元,纳税6亿多元,利润8亿多元,员工月平均收入9000元。来源:羊城晚报综合大和新闻、徐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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