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仿冒被摘牌的紫晶存储,近日收到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包括原告在内的十人最高被判处七年零六个月的刑期。紫晶存储财务诈骗案中有十人被判刑,其中包括现任经理。 12月12日,因严重违法行为被迫退市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粤14行珠23号刑事判决书(2024)。根据此前的刑事判决,被告部门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款3700万元(罚金须缴纳罚金)。自刑罚生效之日起计算十日以内,本案行政处分所缴纳的罚款可以抵扣)。此外,公司实际董事郑木、罗铁伟、前财务总监李艳霞等10人被判处最高七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根据上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具体而言,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列罪名指控其罪名:1、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告所属部门紫晶存储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木,实际由被告人郑木、罗铁伟负责管理。公司核心业务为存储设备、光盘开发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6年4月27日,紫晶存储公司在全国证券交易所(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5870。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紫晶存储公司三次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1,340.48万元。 2018年7月18日,公司从全国证券交易所退市。 2017年初,为达到被告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人郑木、罗体伟联名强迫被告人李艳霞、焦世智、黄美珊、林海忠、谭俊生、魏强等人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责令其通过伪造物流单证、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等方式实施财务诈骗。膨胀旋转利润和收益或提前确认运营收益和收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紫晶存储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营业利润和利润,隐瞒对外担保问题,误导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紫晶存储公司向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086,发行股份47,596,126股,募集资金总额1,022,847,474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人民币)。扣除不含税发行费139,120,077.51元后,实际净收购金额浪费883,720,670.23元。其中,2017年利润增长额占本期利润总额的34.83%。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年度利润总额的32.25%。从贾努阿截至2019年6月,虚增的营业利润占普通利润的42.97%,增加的利润占普通利润总额的137.31%。未披露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25亿元-1200万元。 2.非法泄露或者不泄露重大信息罪。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后,依法应当披露信息的被告人郑木、罗铁伟继续组织、指使被告人焦世志、丁杰、林海中、谭俊生、李艳霞、黄美珊实施财务造假,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隐瞒对外担保等财务造假行为,以向外界展示公司的良好业绩。通过这些手段,紫晶存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严重损害了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迄今为止,近1.7万名投资者获得超过10亿元的赔偿。信息显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当时开盘的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是一家光存储科技公司。市场数据显示,该公司首发上市也取得了巨大成功:首日交易股价飙升264.08%。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置决定书》(2023)30号。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决定书》。 (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2023]1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停牌根据科创委上市规则,野兔因严重不当行为。 2023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据证监会2023年12月披露的信息显示,该案是通过执行执行人承诺和先行赔偿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的。据投保基金公司测算,共有17471名投资者受此事件影响,总损失超过10.97亿元。短短两个月内,16986名投资者获得赔偿108.6万元,占受伤人数的97.22%,占赔偿总额的98.93%。未收到先行赔付的合格投资者,可按照保险基金公司公告继续申请赔付。 2024年8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嫌失职失责。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公司)、融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公司)、广东恒逸律师事务所等四家中介机构(以下统称四家中介机构)已签署承诺核准协议(证监会承诺公告[2023]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根据协议,四家中介机构合计支付承诺资金约12.75亿元。除先垫付投资者损失约10.86亿元外,公司还需向中证投P支付投资者损失约10.86亿元。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公司”),为承诺管理机构。其质押约1.89亿元,其中未支付投资者损失约1179万元,并按照要求进行自查。严肃追究相关方责任,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四家互联网中介机构已足额支付了向投资保险基金公司承诺的金额,并进行了自查整改。中国证监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验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和《证券期货行政执行当事人承诺制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749号)第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四家券商已签署承诺审批合同,中国证监会将依法2024年8月30日,对上述四家券商的上述事项调查结束。2024年8月4日、2025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合格投资者申请货币补偿的报告期已结束。合格投资者未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告》明确要求提出赔偿请求的,将被视为未寻求承诺货币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们可以对紫水晶储藏案的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来源:证券时报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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